1月24日,國家工商總局官網發布了《工商總局 稅務總局關于加強信息共享和聯合監管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加強部門信息共享和聯合監管,進一步推動改革深入有序開展,推進企業簡易注銷,優化服務環境。
《通知》要求擴大登記信息采集范圍,稅務部門通過信息共享獲取工商登記信息,不再重復采集。工商總局將加快建設全國統一的身份信息管理系統,并修訂企業登記申請文書規范,在企業注冊登記環節增加“核算方式”“從業人數”兩項采集內容。各地工商部門按照工商總局的要求,在線上、線下企業登記系統中增加相應信息采集功能,開展信息采集工作,并及時更新線上、線下提供的紙質及電子版辦事表格。
根據《通知》,工商總局與稅務總局將協同推進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工商部門在企業發布簡易注銷公告起1個工作日內,將企業擬申請簡易注銷登記信息通過省級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政務信息平臺、部門間的數據接口(統稱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推送給稅務部門(具體模式可由各省工商部門和稅務部門根據本地實際協商確定)。稅務部門通過信息共享獲取工商部門推送的企業擬申請簡易注銷登記信息后,應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查詢稅務信息系統核實企業的相關涉稅情況。
《通知》要求,各地稅務、工商部門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增值稅發票申領等協同監管機制。稅務部門要充分利用工商共享信息進行稅收風險分析和應對,并將納稅人的稅收違法“黑名單”等信息共享給工商部門,由稅務、工商部門施行聯合監管。各地工商、稅務部門要積極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對賬機制,加大對共享信息的核實力度,定期進行數據質量比對分析,及時解決信息共享不全、不準、不及時的問題。對于信息共享過程中出現的數據問題要及時通報并協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