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商事登記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今年,海南推行商事主體信用修復制度,鼓勵商事主體通過履行法定義務、主動糾正失信行為等方式修復信用,登記機關將信用修復情況作為商事主體從“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移出的重要條件。
今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條例》,在全國率先以自貿區立法的形式規定了企業信用修復制度。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商事主體,主動履行法定義務,通過實際行動修復了信用的,自被列入之日起滿3年,可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告其履行公示義務和擬申請移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等信息。
“這比國家規定的期限提前了2年。”海南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國家規定,企業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之日起滿5年未再發生有關規定情形的,由有管轄權的相關部門移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海南推行商事主體信用修復制度,有利于激發已有失信記錄的商事主體自我糾錯的動力,促進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全面發揮作用,推動海南信用社會建設走在全國前列。”
據了解,近年來,國家大力扶持大眾創業,市場準入門檻大幅降低,登記注冊便利化水平不斷提高。“寬進”的同時,“嚴管”措施也在不斷完善和加強,其中一項重要內容就是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企業進行聯合懲戒,使違法特別是嚴重違法企業寸步難行。然而,一部分企業,由于對法律法規不熟悉或無心之失,也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甚至被列入了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致使其經營活動受到極大限制,甚至有可能因此無法存續。
三亞羅蓬大維石料有限公司前些年由于不了解相關政策,因年報問題,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留下了信用污點。“現在滿3年就可以在公告后申請移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了,這對我們企業來說是一個利好消息,能夠盡快修復信用損失。”三亞羅蓬大維石料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邢一夫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