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海南省海口市商務局了解到,7月27日,由海口市商務局結合海口商貿行業實際情況制定的《海口市商務系統誠信“紅黑名單”發布規定和獎懲制度》正式開始執行。根據規定,符合誠信經營、最近2年內無違法違規行為以及被相關職能部門評定為守信企業的企業及個人將擇優列入“紅名單”;而存在違反商務相關法律規定,一年內被實施行政處罰三次(含)以上的的企業及個人將被列入“黑名單”。
據介紹,商務部門將通過網站公示擬評定為“紅黑名單”企業及個人名單,并公布舉報監督電話,“紅黑名單”公布的期限均為一年。公布期限內,一經發生不符合“紅榜”標準條件的,將根據實際情況從“紅榜”名單中予以撤銷;經核查其違法行為符合“黑榜”發布標準的,還將列入“黑榜”。
海口市商務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被評為守信“紅名單”企業及個人,除了投訴舉報、監督抽樣、專項檢查等監管外,將免予日常巡查,同時在辦理行政許可過程中,可根據實際情況實施“綠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務措施;而被評入失信“黑名單”企業及個人,商務部門在對其違法行為依法處理、處罰外,還將作為商務領域執法的重點監控對象,加大查處執法力度,并將嚴重違法行為向社會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