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消息31日從海口市商務局了解到,該局近日印發《海口市商務系統誠信“紅黑名單”發布規定和獎懲制度》的通知。被評為守信“紅名單”企業及個人,在各類政府優惠政策中,優先考慮誠信市場主體;在安排和撥付有關財政補貼資金等領域,給予重點支持和優先便利。被評為失信“黑名單”企業及個人,加大查處執法力度,并將嚴重違法行為向社會曝光。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企業、個人,誠信經營,最近2年內無違法違規行為,可擇優列入紅名單:被市級以上職能部門、行業組織和市、區政府評定為守信企業;在行業內做出突出貢獻的;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等明確規定可以記入的其他良好信用信息。
企業有以下失信行為的,將被列入“黑名單”:違反商務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經市、區商務主管部門依法做出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并經依法催告,催告期滿后仍拒不履行,且沒有正當理由的;違反商務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1年內被實施行政處罰3次(含)以上的。
“黑名單”公布期限為一年,公布期屆滿后一年,符合上“紅名單”條件的,可以上“紅名單”發布。鼓勵商貿流通行業經營企業、個人誠信經營、自覺守法,對商貿流通行業經營企業、個人誠信等級級別實行下列分類管理:被評為守信“紅名單”企業及個人,除投訴舉報、監督抽樣、專項檢查等外,免予日常巡查;參加評優、評先、評勞模等評比表彰活動及公司上市、資質評定等進行商貿領域守法誠信審核時予以推薦;在辦理行政許可過程中,可根據實際情況實施“綠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務措施等。
被評為失信“黑名單”企業及個人,市商務部門除對違法行為依法處理、處罰外,作為商務領域執法的重點監控對象,加大查處執法力度,并將嚴重違法行為向社會曝光;參加評優、評先、評勞模等評比表彰活動及公司上市、資質評定等生產經營守法誠信審核時予以一票否決。對商務領域失信單位,加大檢查力度,實行重點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