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國都市報2月26日訊(記者何慧蓉 通訊員陳海琴)2月25日一大早,海口秀英法院執行法官利用節后“老賴”心理放松期巧施“回馬槍”,冒著大霧,前往長期躲避執行的被執行人蔡某居住地進行強制執行,當場為申請執行人討回借款4.9萬元。
蔡某因工程以及資金周轉需要共向許某借款19萬元,先后幾次部分償還后,仍有6.8萬元尚未償還。許某多次催討未果,遂訴至秀英法院。經審理,法院判決蔡某需向許某償還6.8萬元以及相應利息。因蔡某逾期仍不履行義務,于是許某向秀英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承辦法官多次電話催促蔡某履行義務,并在春節前找到被執行人蔡某,要求蔡某履行義務。迫于司法壓力,蔡某承諾節前還清欠款,此后,蔡某便與法官玩起了“躲貓貓”。于是,執行法官在春節期間追到蔡某家。蔡某開門時便被執行干警控制,并被強制帶回法院。經法官釋法說理,被執行人蔡某當場向他人借款4.9萬余元,支付給申請執行人許某,尚欠的2萬元,蔡某承諾兩個月內還清,并出具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