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都晚報“城事版”刊登了一篇報道,雖然字數不多,但意義非凡。我們的編輯特意通過版面語言,放在了頭條位置予以突出。
這則由景德鎮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馮輝撰寫的消息稱:為不讓一個“老賴”逃脫法律制裁,營造“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氛圍,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從2016年1月1日起,對最高人民法院向國家工商總局提供的我省失信被執行人共52190人,依法實施任職限制……截止目前,共有6人在登記窗口申請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或董事、監事、經理備案時受到任職限制。
最近幾天的微信朋友圈里,也在瘋傳一名“老賴”演員在生活中處處受阻的視頻,讓人看了直呼過癮!
在百度上搜素,發現全國各地都在貫徹實施這一新規,光在南京,“新規”一個月來,已有20名“老賴”被懲戒。這是繼“老賴”被限制乘坐飛機、高鐵一等座后,我國在登記注冊新企業任職法定代表人方面執行的又一新舉措。
對失信者的懲處,正兒八經到了我們身邊,這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也是社會走向文明進步的一種體現。
根據《工商總局關于依法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信用懲戒的通知》要求,自2015年12月1日起,各級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在企業登記注冊環節,對最高人民法院向工商總局提供的失信被執行人(俗稱“老賴”)依法實施任職限制,即: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自然人,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經理。各級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在辦理登記業務時,登記注冊系統自動對涉及失信被執行人登記申請事項實施攔截,并生成《申請人告知單》,提示其與相關法院接洽。
客觀地說,這是條“遲來”的新規。如果出臺早一點,可能會節約很多社會資源。在國內,法律規范往往落后于實際生活。在我們周圍,幾乎每個人都有催債和被催債的經歷,為什么會這樣?國內社會失信現象目前到了何種程度?
中國經濟網、中國青年網2015年11月發布的一篇文章《“失信”正成為一種社會毒瘤》直陳:近年來,國內食品安全事件層出不窮,到無孔不入的危險境地,全社會也到了人人自危的地步,無論社會多么嚴厲的打擊,總是“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類似“三聚氰胺”瘦肉精、染色饅頭這樣的惡性事件并沒結束,民眾的消費信心打擊越來越大,安全消費已經成為民眾的一種渴望。
而在世界上其他國家,在維護社會誠信體系方面,有很多值得我們學習、反思,最典型的是德國。二戰結束后的那年冬天是德國歷史上最寒冷的冬季,百姓無柴無炭,名存實亡的德國政府貼了告示,允許百姓上山砍柴,但只能砍枯枝枯干,老百姓就按規定做。季羨林老先生十分感慨,他說德國人在無政府狀態下卻沒有出現無政府行為,這就是德國文化的力量,深層次看就是一種社會信用,人們不需要監督也能自覺遵守規則。
信用是社會運作的基礎。一切社會活動需要“信用”提供安全可靠的運作規則,可以最大程度的節約社會活動成本、降低社會活動風險、創造更多的社會財富。由此,只有讓失信者成為“過街老鼠”,社會才會更加正本清源,大家的生活才會更加美好!